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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人民

来源:淡苒养生网

律师分析: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是上海浦东新区的基层人民,于1993年10月28日成立,现任院长为陆南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该管辖该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上海浦东新区人民为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采用了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如推行电子诉讼服务、智能庭审系统等。同时,该重视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服务水平。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浦东新区人民也积极参与国家的司法改革试点,在普法宣传、绿色办案、庭审质量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是该区的基层人民,管辖各类案件。其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采用了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并重视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拓展内容: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的创新举措有哪些?上海浦东新区人民的创新举措包括智能化庭审、电子诉讼、互联网审判等多个方面。其中,智能化庭审采用了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庭审全流程自动化管理,提高了庭审工作效率和质量;电子诉讼推行了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缴费等服务,方便了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务;互联网审判采用视频庭审、网上裁判等方式,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并增强了司法公正性。此外,上海浦东新区人民还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探索建立绿色审判机制,倡导精准预测、绿色审批、合理处罚、快速救济等审判理念,不断加强司法公正和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第三十条 基层人民的设立数、辖区范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等因素挂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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