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设计内容: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大写) 元。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 设计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
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 设计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至少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 元/天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浙江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含的附件、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担的(国家林业局)委托的 工作,因甲方 ,甲方将部分工作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范围如下:(工作范围应具体明确)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等)。(注意给甲方完成项目、向国家林业局交付工作成果留有时间余地)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组制定的总体框架完成工作,其工作成果应当达到甲方项目规定的要求。(项目工作成果的要求如下或详见合同附件)
五、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因乙方未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及其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七、乙方完成委托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向第三方扩散或转让有关工作成果。
八、如乙方未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工作成果达不到项目的规定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住宅小区保安工作委托乙方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安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1.1 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治安安全; 1.2 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1.3 住宅小区内的交通秩序;
1.4 住宅小区内的车库及停车场的管理; 1.5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对住宅小区保安管理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安标准
乙方维护住宅小区的保安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权利
5.1.1 拥有对乙方的保安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5.1.2 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安标准的权利; 5.1.3 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5.1.4 拥有对乙方重大保安管理措施的审定权;
5.1.5 5.2 义务
5.2.1 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保安业务提供保障的义务; 5.2.2 向乙方支付保安代理费的义务;
5.2.3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权利
6.1.1 拥有依甲方委托管理住宅小区治安的权利; 6.1.2 拥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6.1.3 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安管理的权利;
6.1.4 6.2 义务
6.2.1 正确使用各种保安设施设备,并做好养护和维护的义务; 6.2.2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培训的义务;
6.2.3 第七条 保安工作设施、设备的配备
7.1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以 (方式)提供办公用房 平方米。 7.2 为保证乙方正常履行住宅小区的保安业务,乙方应配备如下设施设备: 7.2.1 电脑 台; 7.2.2 打印机 台; 7.2.3 对讲机 台; 7.2.4 其他设施、设备
对上述设施设备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必须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100%。 对于上述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应从委托费用中支付。 第 乙方责任
8.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权人和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
乙方应严格保障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来访人员在小区内不受到殴打、杀伤等行为的伤害。
8.2 住宅小区内财产的安全:
8.2.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庭中的财产安全: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财产不被盗窃、抢劫。 8.2.2 住宅小区公共财产的安全:保障住宅小区公共财产不被盗窃、抢劫、损坏,如果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财产被盗窃、抢劫、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8.2.3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来访人员的机动车辆不被盗窃、损坏:
(1)停放在收费机动车车库内的机动车辆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车辆附件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临时免费停车场内车辆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车辆附件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 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8.3.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失火,乙方应给予救援,乙方应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状态良好,如果因为消防设施、设备的原因使救援不能进行的,乙方承担对业主的相应的赔偿责任;
8.3.2 住宅小区公共范围发生的火灾应给予扑救,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8.4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拒绝见客人时乙方不得将客人放入; 乙方应保证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不被外来陌生人骚扰。 如因前二款原因造成业主、物业使用权人投诉的,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监督
甲方设置专门业务机构督导乙方的工作。
乙方每日将按工作标准进行的各项工作记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中,督导机构按照所报完成内容进行业务检查,对于乙方未能达到物业管理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直到扣减费用,对长期不能达到管理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第十条 其他
为了保证委托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元,用于作为乙方按期履行合同的保证。
如因非双方同意乙方擅自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抵押金进行扣减。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可解除合同: 11.1 双方协议解除; 11.2 合同期满;
11.3 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资格; 11.4 乙方丧失保安公司资格; 11.5 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11.6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1.7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2.2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
偿,并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12.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江西500KV南昌变电站、500KV梦山变、500KV罗坊变电站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喷淋系统;
3、消防报警系统;
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5、暖通设备(如空调、轴流风机等)及站内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二、委托要求:
1、乙方应建立所需维护工作范围设备档案;
2、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3、乙方在接到一般设施故障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委托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包料(含耗材、小修配件)的方式。每月日常检修、维护的费用暂定为叁万元整,合同价款以结算费用为准。
五、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备料款,以后按季度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日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视情节扣除当月部分费用并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处罚标准由甲乙双方服务人员补充协商制定)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6、甲方有权调动乙方服务人员义务参加应急突发事件。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空调及站内照明系统管理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纪录、保养纪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的档案资料。
8、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