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以在天津享受哪些教育?
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在津享受三个方面的教育待遇:
(一)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科层次院校。
(三)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人落户后,可以到机关为其符合本市投靠父母落户的子女申办投靠落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投靠落户的子女,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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